华中师范大学魏文享教授应邀到我院开展专题讲座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12-07浏览次数:189

(通讯员  苏婉妹)2015122日晚,华中师范大学魏文享教授应邀到我院作题为“革命的税收——中共革命根据地的税收政策解析”的专题讲座。本次讲座由副院长朱书刚教授主持,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、专门史、中共党史的全体研究生和部分老师参加。

朱书刚副院长首先向魏文享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,并为同学们介绍了魏教授。魏教授现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,主要从事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史方面的研究。很多人对于革命的税收并不是很了解,甚至认为是不收税的。那么,革命是否需要税收?税收有哪些种类?是善收还是恶收?很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。魏教授主要从征税原因、征税方法、税收的种类、收税制度和原则、税收的使用、税收的负担并从纳税人角度谈论了关于革命税收的一系列问题。    

           

无论是革命打仗还是建设政权都离不开钱和粮食,革命不仅是军事的较量,更是战略物资的较量。有了足够税收革命才能继续进行,才能保证军队的粮食和物资的供给。因此,革命是要征税的,并且税收还不轻。当时在革命根据地,征税不一定是钱财,还包括粮食、债券等。但在生产力落后及围剿斗争的情形下,我们不得不面对革命负担沉重的问题。魏教授给我们展示了当时土地改革中的土地证、田证、捐条的照片和《近代苛捐杂税厚》的史料,直观的展现了当时根据地收税的情况。革命根据地政权建立后就面临供养问题,军队需要扩红,军费需要筹集。筹款方式主要来源于打土豪、外来支援、战争缴获和征税。但打土豪和罚款政策太不稳定,而收税比较稳定,因此逐渐发展到一系列的革命税收体制。魏教授向我们展示了捐款收据和地主罚款收条的史料照片,可以看出当时的税收是很重的,人民的革命负担是很沉重的。但是根据地的统治没有像国统区一样反弹,而是人民更加积极的投身革命,这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宣传息息相关。

1931年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,宣布废除苛捐杂税,实行统一的累进税。这就在制度上规定了征税要按统一的税收制度进行。当时,中国共产党征收的主要税种有农业税和工商税。农业税包括土地税、山林税等;工商税包含消费税、营业税等。征税的原则是重征剥削人民者,尤其富农征收的较多。并且抑制私人资本,越富的人越要抑制。另外还建立了专门管理税收的机构,革命的税务机构有政府、财委会、土地税征税委员会、税务局、税务所。据史料介绍,鄂豫皖中央分局各税务局配备便衣队,保护税票税款。除了武装保护,中国共产党也严查漏税和严密纪律,有专门的调查员监督和调查税率的征收。税务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将征税的标准、方式、管理制度化,另一方面,公民的革命意识和税务意识开始建立。

           

征税除了带动人们的革命意识,更重要的是让人民感到主人翁身份。在当时,有一个专门的征文活动——冀中一日。这个活动刊登了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各方面人物真实的一天的革命活动。这让人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平等感、参与感、主体感,人人都可以民主参与。使人们不仅是经济上翻身,更是政治上可以参与,对革命信念的建立十分重要。魏教授最后讲道:“革命的税收在当时虽然很重,但革命的历史和政策受当时的情况制约,要回归到革命现场,求真看问题。”

讲座结束后,朱书刚副院长对讲座进行了点评:“以往我们主要从政治的角度研究根据地税收政策,但魏教授从经济角度的剖析让人耳目一新。这也教育我们要有求实精神,深入史料,不局限于现有史料”。随后专门史二年级姬飞同学结合自己的论文方向,向魏教授请教了公共卫生史如何研究。何西瑞副教授问到了当时国家到底征收了多少税收?当时税务人员是以什么观念收税?魏教授一一给予了解答。

此次魏教授的讲座,环环相扣,深入浅出,史论结合,给我们直观的展示了大量第一手史料和各种征税后的收据和凭证,清晰的讲解了革命根据地的实际税收情况。同时,更使同学们认识到史料的重要性,促进研究生们以求真求实的态度开展科学研究。

    附件:    _DSC6070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