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发布者:林昇发布时间:2022-04-06浏览次数:10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《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》(武办发〔201016号)规定和《〈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〉实施细则》,报市委宣传部同意,市委、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,今年将开展武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。

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武汉市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最高奖项,由中共武汉市委、市人民政府联名授奖,每两年评选一次,属于副省级奖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

(一)凡武汉市公民在202011日至20211231期间公开出版(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)或发表的以下科研成果,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(含市级)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,可申报参评:

1)在依法设立的出版社出版的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、科普读物、年鉴、古籍整理、文献、图集、工具书等社会科学著作;

2)在市级以上(含市级,下同)报刊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;

3)经市级以上党委、政府领导批示或者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咨询报告等。

社科成果的生产时间应属于本届评奖年度范围。其中,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版次时间为准,论文类成果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,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纳时间为准。多卷本著作待出齐后一次性申报,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。

新入职或近几年调入我校教职工、博士后工作人员可申报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攻读博士或署名外校(含省外单位)的成果。

(二)申报人必须是申报作品的创作者,且申报作品无著作权争议。合著(编、译)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,申报者不是第一作者的,必须征得第一作者的书面同意。

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,由署名第一主编、第一作者为申报人,如因故需要变更申报人,则由成果的第二主编、第二作者申报,并提供经第一主编、第一作者及主要合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。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中获奖者的排名以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为准。

党政机关系列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申报参评;担任本次评审工作的专家及有关人员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次评奖。

(三)署名为“xx单位的成果,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。

(四)已调离本市或已故的作者,其成果符合本次评奖范围和条件,可以按规定申报。其中已故作者的成果,其法定继承人可代理申报。

(五)如成果属多卷本或丛书,可整体申报(以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为准);如能独立成册,也可单卷申报。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得过市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,则不能再整体申报。

(六)一部著作中的章、节不能单独申报;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,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;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;著作的顾问、编委、编审等不具有申报权;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(3篇及以上),且主要作者相同。

(七)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,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(论文需提交中译文,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)。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外文论文,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、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、论文DOI(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)在线查询打印件。

(八)下列成果的申报不予受理:

1)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;

2)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;

3)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;

4)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(不包括民间奖励)。

 二、申报途径和要求

 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,同时还可申报一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,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,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。

成果需分组申报:经济管理类、政法社会类、文史哲教类、调研报告类。

(一)凡申报市社科奖的个人,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武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,一式4份,并提供电子版(word文档)。

(二)参评成果需统一提供作者简介、成果概述的word文档,字数合计800字内为宜,不需要提交纸质版

(三)申报的各类成果都要按要求报送原件和复印件。其中,著作类及调研报告类必须报送原件4份;中文论文必须报送原件1份,复印件(包括刊物版权页、目录及正文复印件)4份;外文论文要求原文打印件、检索报告、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、中译文等复印件合订成册,一式4份。

(四)申报的成果如被有关部门采纳,须附上证明材料;被中央、省级报刊转载,须附上复印件,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。佐证材料与报送成果同为一式4份,建议与申报表、论文复印件胶装合订成册。

(五)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,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(复印申报表首页,粘贴在档案袋正面)。

(六)参评成果及各项附件,原则上概不退还。

 三、奖励说明

(一)市社科奖分设著作类、论文类、调研报告类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根据需要,另设荣誉奖、优秀提名奖和优秀组织奖。

(二)获奖成果由市委、市政府联名颁发证书、奖金;奖项数量和奖金额度由市评奖委员会在各评奖年度另行决定。

(三)奖证与奖金:每项获奖成果发证书一份;奖金一份;多名作者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获奖,原则上证书署名以3人为限。

 四、申报时间

申报人请于2022425日(周一)前将电子版(申报表、作者简介+成果概述,均为word文档)及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。

各学院汇总后,请填写《武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2)的电子文档(不需要提交纸质版),并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于427日(周三)前发送至马高昂OA邮箱,申报人的纸质材料同步报送至科学研究部(中原楼314办公室)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科学研究部成果科。

联系人:马高昂

联系电话:027-88386202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科学研究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4月2日



武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.doc

武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