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项目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11-05浏览次数:21

全校各单位:
   湖北省社科联近日发出通知: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转发相关文件,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   一、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项目,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、评审工作。
   二、申报形式:一般项目继续采取“以成果形式申报”、“以奖代补”的资助办法,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。
   三、申报范围和条件:
   1. 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(发表)的最终研究成果(专著或研究报告)。分列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、其他(艺术、交叉学科)五个专题。申请人一般自行拟定具体题目,并选择一个专题类别申报。
   2.项目申请人(负责人)须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具有中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,现工作地点在湖北的单位。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,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(博士后)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。
   3.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2015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:(1)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;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。(2)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。(3)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、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。
   4.申报者须按照《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》要求,如实填写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
   四、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,实行初评、终评两轮评审,择优立项。
   五、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,成果出版(发表)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”。
   六、《申请书》(见附件1),项目申报所需材料也可参考湖北社会科学网。
   七、申报者报送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:
   1.《汇总表》(见附件3)1份(各学院填报)
   2.《申请书》(见附件1)2份(申请者填报)
   3.《研究成果》(申请者报送)打印稿一式4份。(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(见附件2)打印,全部双面印制。申请书中的“课题设计论证”部分附在封面之后,成果之前。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)
   4.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。
   5.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(《申请书》及《研究成果》)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,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。
   6.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,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整理汇总后集中报送。
   八、我校受理申报时间从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   九、因申报时间紧,请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按以上申报要求,认真整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关电子文档。